重庆长安五工厂严重违反劳动法,每天工作12小时,还雇佣未成年人上班,大家来说说?

如题所述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加班不超44小时,如果该厂存在员工长期超时加班情况,可向当时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最好保留加班情况的相关证据).
法律禁止招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童工区别于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于未成年工,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但作了一些特殊保护规定.如,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参考资料:劳动法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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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6
严重违反劳动法,是第一天的晚班8点上班到第二天的下午4点下班,是20个小时。这样的管理确实没有听说过。而加班工资金仅十几元,真是......。上告吧请支持。
第2个回答  2011-02-28
我也是长安五工厂的员工,长安的确从今年1月就开始每天12小时两班倒了 而且加班费只是
象征性的给予。我们这些工人都不太懂法律,有谁可以帮我们去检举他们。谢谢了!
第3个回答  2011-02-23
雇佣未成年人需要界定,如果非特种作业,年满16周岁就可以;如果是特种作业,必须18周岁以上,但不管是什么工作,如果一天工作12个小时都是违法的,当天加班最长时间不超过3小时是法律规定的,但现在一般是只要公司付够了加班费,政府也不太去管的。
第4个回答  2011-02-24
不管什么情况,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和举报,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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