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中如遇到招标单位法人代表与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一致怎么办

在招标中如遇到招标单位法人代表与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一致怎么办

暂未看到相关法规就“招标单位法人代表与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一致”是否可以投标进行规定,根据以下文件也未禁止“招标单位法人代表与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一致”的投标。但这种情况涉及串标、内部交易和暗箱操作,容易引起关注和质疑。建议最好向主管部门咨询确认。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21
问的好!
据我所知,这个问题确实没有什么明文规定!7部委30号令中也仅是规定:“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不过,从公平竞争的原则出发,与招标人法人代表一致的投标单位不应参加投标,应该回避。 当然,这对该投标人是不公平的(排斥性)。
第2个回答  2011-02-21
这个一定是违规啦,现在管的那么严还有这样的事情,被曝光就一定被抓了。投标单位不能是招标人的单位也不能是附属单位。招投标法有的。政府采购更加咯。
第3个回答  2011-02-20
坚决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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