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上海市的甲公司和位于北京市的乙公司在重庆市签订一份劳务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对乙公司位于天津市的设备进行维修,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管辖地。其后甲公司依约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但乙公司以设备没有恢复原有生产性能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发生纠纷,则:如果甲乙双方属于协议管辖,则可约定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如果甲乙双方不属于协议管辖,甲欲起诉乙,可在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