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开庭了,但调解不成功,公司不同意赔偿双倍工资,但公司承认与我的劳动关系是存在的,现在是公司不提供我的工资明细,说没保存。(以前是现金发放,后来是银行划账,而且我没有工资条)
我应该怎么要求具体的赔偿昵?是不是承认了我的劳动关系就应该赔偿我的双倍工资昵。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还不上保险。 公司请了一个律师,在庭上说不赔偿,说我明知道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为什么还在公司上班那么久,说我这样是有意讹诈公司,坚决不同意赔偿,但却承认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现在休庭了,调解不成,等通知。接下来仲裁应该会怎么判决呢?我又该怎么做呢,各位,请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