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1-07-15
首先合同没到期,你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如果是因为公司的原因离职,那你完全可以走正常的离职程序。如果说之前你们订立得有培训协议,那么你的服务没有到期,根据协议你完全是要赔偿企业的赔偿费用的,这件事上你是理亏的。你所谓的补办也好,本身就是站在了一个没有理由的基础上的,再者你的职称是通过单位评审得到的,那势必是要求你原单位盖章的,而且你的离职不办理,你的社保关系什么的都会受影响,好好找企业谈一下,在一起工作都是有感情的,你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没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如果是因为待遇问题,可以直接提出,如企业不能满足,而自己也有更好的发展,那么你也不会再乎那几个培训费用的。人要学会承担,该自己承担的就要承担,不然以后你就算再找个工作,同行之间说起也不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