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签完买卖居间协议,产证上3人,户主丈夫已死,母女2人签的协议。协议约定2月内签订买卖正式合同若卖方违约将双倍返还买方定金,因此我付了5万定金。现2个月居间合同期已到,卖家不想履行,主要原因是房价2月内涨了10多万,卖家借口签居间协议时少了产证上已死亡的丈夫,又说丈夫死后其父母也有房子继承权利,便称居间协议无效,不肯赔付我5万元。
请问1.真如卖方所言居间协议无效吗?
2.诉讼费用一般为多少?这种案子多长时间能开审?
3.如果我胜诉但卖方借口经济困难只有一人退休金法院能否帮我一般用什么方法、多长时间追到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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