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的法律问题

我从一个MM手中转租了套房中的一间单房1个月,月租700,押一付一,我当时给她1400,她与房东的合同期刚好到这个月底。现在时间到了,我也不想续租了,想让她把之前的押金给我,她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跟她说,所以押金不能退。我后来问她,说如果我签合同(合同期是1年),要是不以后合同期内不租,也找不到人转租,是不是只要负责我那间700的押金,也就是说我不要押金就可以?她说,如果我租到一半,不租了,是要赔整个套房的房租,是1800.
是有这个说法的么?关于租赁合同?

着急啊。有人哪位高手指点下啊?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呢?
我之前转租的时候,不确定能租多久。我以为可以继续租,并没有明确说要租1个月。是因为后来有事情,所以在20号的时候告诉那个MM说要转租,她以我没有提前1个月告之为由,不退我押金。

次承租人(就是你)与承租人(MM)的租赁合同期间不能超过承租人(MM)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期间,承租人无权处分不属于她的财产权利,即当她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她是不能单方面决定这个房屋的租赁权的,所以你有权利租住到MM与出租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而押金你也有权要求返还。这个再民法意见里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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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7
对方说的不对,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押金。
第2个回答  2010-12-27
你们约定租期一个月,你可以到期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押金
第3个回答  2010-12-27
如果你们是口头约定的一个月租期,那么算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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