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已收到,没过诉讼期限,也在规定的十五日内到法院递交诉状,法院不立案该咋办?

如题所述

首先看您的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我国法律有规定:申诉人收到《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以其争议性质为重点:如果其申诉事项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则应在15天内提起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法院将对该劳动争议不进行实体处理。如果申诉人申诉的事项本身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法院主管的普通民事纠纷,则申诉人应该在诉讼时效内的任何时间提起诉讼,其合法权利将受到法律保护。
您的此种情况如果不是劳动争议,应重新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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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5
您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25
你好:
不知道法院是因为什么不给立案呢?如果确属劳动争议,法院不受理那是错误的,是不是法院根据最新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解释三》中的规定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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