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月矿工,公司要是扣我上个月的工资合法吗?

最近快过年了,请假公司不批,我只有矿工了,平时我们公司都是月底结算工资,在下个月15号发工资,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月也就是2011年1月截止24号,工资还是下个月15号发,我26号矿工,26号其实我们已经在上2月份的班了,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现在矿工,他扣我24号之前的工资是不是合法的? 还有公司把这月工作截止时间变成24号是不是合法的?
请各位知道的解答下..忠心表示感谢!
另外公司要是违规的话,请把法律依据亮出来..

请参照贵公司详细合同进行处理。
首先,矿工是不受保护的。不管你的理由是什么。哪怕你腿断了。那也是由医院开具证明然后公司确认你是病假而不是旷工。
公司有权在你的正常工作日,即合同签订时注明的工作日(如无注明,则默认法定假日及调修除外的星期一至星期五。)批准个人事假和病假。但是公司也有另一个权利,就是不批准。
根据你的情况。贵公司无权扣除你上个月的工资。但也只局限于你个人劳动合同上所承诺的工资而并非实际工资。换句话说,他们除了你应得的实际工资和加班劳动工资之外,可以扣除其他的一切费用如全勤奖,超产奖,等各种以奖的形式参入工资里的金额。
其次。如若合同中注明:在未得到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罚款金额。这一项的。还要根据你的矿工情况的严重性扣除相应的你原本该得的工资。当然他们要有证据。
另外。公司将结算日期截止至24号这一点上没有问题。公司可以这么做。
你26号虽然上了下个月的班。但是请注意了。你这个月只上了3个星期的班。原本的满一个月的工资也可以相对扣除。这也要看合同注明。
尽量不要旷工除非公司拖欠工资。没什么能帮你的。望海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15
劳动者有权获得实际劳动期间的工资报酬,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2个回答  2011-01-26
我不是律师,但我知道每个公司都是在下个月月中以前发薪,也就是你本月的工资一般是在下月1---15日之间发放,如果你1月24日旷工到30日,那你旷工这6天的工资当然会被扣,另外还可能会被扣误工费。如果你的月薪是3000元,你旷6天,他只能扣600,如果有误工费那还要被扣的。
第3个回答  2011-01-26
不合法,去砍你老板全家,泼他老婆硫酸
第4个回答  2011-01-26
什么单位?过年都不放两天假?
矿工对自己没啥好处 你都不重视这份工作 不遵守纪律 领导也没有必要对你多客气
如果是你矿工在先,那他们就有理由不发你工资,因矿工引起的企业损失,你要承担后果的哦。。。到时候就不只是扣你工资那么简单了 这是个常识 呵呵 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选择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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