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下劳动法上面的规定,其中第四十条规定的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提前通知要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以后才可以能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四十七条规定每满一年的员工需要按照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N+1”对吧,那么八十七条又规定了双倍经济补偿的问题,我想问的是适用了双倍经济补偿以后,还有第四十条提到的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