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懂法律的专家学者一个问题?

我14号找了一个工作,它是一个劳务派遣的公司,我去应聘的是前台文员,面试完了之后,他说让我做信息文员;然后就说让我下午带300元去,说是做信息保密费呀,他说这个信息保密费要做满半年后才退,但我进去了之后,根本就不是做这方面的工作,而是让我去招聘人,我就不想做了,而且我也没有看到他们的任何机密信息,想请教一下各位专家,我的300元钱他应不应该退给我呢?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你可以要求退款,如果不退,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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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6
应该退给你
第2个回答  2011-03-17
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暂时联系不上。
如果是确定在检察院,那么按照规定申请取保候审就可以了。否则要等检察院查明事实认为不构成犯罪或到判决后才有可能释放。
出了什么事是指被拘捕期间被殴打甚至杀害吗?报案和向相关部门举报呗。由看管、羁押的部门负责,涉案人也逃脱不了责任。

果然是纪委啊,他们的办案程序是不公开的,等消息吧,任何投诉之类的都没有用。党的机关,办事程序和政府部门完全不一样,也没有相应的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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