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时,没买社保,却买了意外保。 工伤不给予工伤认定,怎么办?

我2010年6月初进的公司试用期(大概一个半月)
期间我一直是实习一职,没签合同。
在2010年6月26工作期间受了伤,社保是29号才买的。
不过公司买了人寿意外保。
现在已治疗完毕(刚做完取内固定手术,),
公司说那时候社保没买就不用理它····不用办工伤认定之类的
公司直接用意外保的鉴定。。。。。。
我想请问:
如果某一天我辞职,而没做工伤认定,意外保伤残鉴定评上等级
《工伤认定是一年内有效,时间迫在眉睫。我要办么?
如果我要办工伤认定公司又会在工伤申请处为难我,怎么办?
意外保的伤残等级等用到工伤中?。。急急急》
注:右手拇指至掌骨多发性粉碎性骨折,功能受限,应该能评上吧?
谢谢··
现在公司用意外保委托的深圳市第一人民医院帮我做伤残鉴定
意外险已评上9级!~
谢谢各位指点·

  您好:
  工伤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是不同体系的社会保障,工伤保险的待遇相对较高,对工伤职工的权益保护较为全面,您在司法鉴定的伤残等级不适用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在发生伤害的30日内申报,否则工伤职工一年内均可以提出认定申请,一旦认定,所有的工伤待遇均有用人单位承担,超过一年期限将无法得到其他救济。
  工伤职工申报工伤认定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其实用人单位用合法的手段应对认定加以阻挠视为正常的反应,至于伤害的等级是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情况作出。
  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首先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的时限是伤害发生的30日内,如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认定用人单位将承担所有工伤待遇。
  提交资料有:
  1、到当地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及其家属可以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环节,有时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举证可以依照劳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收集一些其他证据:工资单、工资卡、入厂证以及奖状锦旗之类的,还可以找工友证明与之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证据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这是个前提,没有劳动关系就无法认定工伤。
  3、医疗诊断证明证明。
  用人单位如不服鉴定结论可以到认定机构所在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后,待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即做伤残等级鉴定,这需要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的规定做出,您可以参考一下。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同时还应做出停工期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结论。
  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此次鉴定为最终结果)。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工伤职工一系列的救济权利。
  三、伤残鉴定等级(停工期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结论)得出后,如工伤职工没有异议(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受到的15日内到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再次鉴定此次为最终结论。同时,在鉴定结论做出的一年后,因伤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的情况下,为了加快赔付时间,可以凭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等级结论、停工期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结论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仲裁裁决前,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调解,你可以拒绝调解(前提是你懂得工伤待遇的构成,知道总待遇的数额,也可以作出适当让步而调解结案,您若不懂最好不要同意调解),发生法律效裁决书,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您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里关键是工伤的认定环节,一旦被认定工伤职工的地位就比较主动了。
  至于待遇数额还是等鉴定等级出来结合停工期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结论才能计算出工伤待遇总额,计算本身倒是不难,大家会帮您算的,关键是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处理有些不确定性,要结合用人单位的态度、承受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虑,避免因“旧病复发”、“病情加重”等情形给工伤职工带来其他损失。
  不知我说清楚没有
  祝您好运!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13
没交社保,员工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2个回答  2011-03-16
你好,你现在情况,我建议先去工伤认定,因为意外保险所做的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等级要求比较高,比较难以评上伤残等级,而工伤的伤残鉴定的标准要求比较低,比较容易评上等级。只要你被认定为工伤,而且评上伤残等级了,你向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赔偿。
第3个回答  2011-03-15
最好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工伤赔偿。
第4个回答  2019-03-13
没买社保谁给你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都是社保局的职责。只能意外保险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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