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两万元后不知去向,乙通过法律途径执行到甲拥有的部分财产(厂里的部分东西)并且在甲不知的情况下继续利用甲的厂进行生产(乙重新领了执照),后来甲的厂拆迁,政府共有拆迁费27万元,乙就用他的营业执照去冒领了甲的所有拆迁费,这个案件到底是民事还是刑事?
为什么认定是民事?我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来处理吗?
追答乙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的部分财产,剩余部分应该属于甲的。乙私自占有应当归还。去公安报案。
追问但乙通过法律途径只是获得了一些设备,拆迁费与他获得的设备无关呀???拆迁是针对土地和厂房的呀。
追答去公安报案。
请问是怎样认定这是刑事案件的?
追答感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