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几天才毕业的大学生,由于在校的时候和一个单位签了就业意向书,并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意向书上面写明违约的话需交违约金5000元,但是学校并没盖章。请问我现在不去那个公司了,是否要交违约金? 急 急 急 急
但是今天我去该公司的时候他们说意向书是代替我们的就业协议书签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我不交违约金对我去别的单位工作会有影响的。请问现在我该用什么最具法律效益的东西来反驳他? 谢谢!!
追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使劳动者接受6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使劳动者接受6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
《劳动合同法(草案)》第16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第3款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就说明,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单位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可以设定在劳动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时,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你i的情况明显不在这两类里面。
那麻烦再问一下我现在是直接不用管他们单位了,直接去新的单位上班,还是有必要在去他们单位拿回我所签订的就业意向书?谢谢!!!
追答没有必要。这个东西都是吓唬刚毕业的学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