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仲裁告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有下面这些证据,够吗?

因为公司没有给我们工作证!但是我们有公司为我印的名片,然后公司的工资表是电子挡的,纸质挡的我照了一张照片但是没把公司的名字照得下来,公司也没有给我们发工资明细但,每次发工资都是让我们在一个类似“花册”的本子上签字,我没有才去公司的时候填写的登记表,但是我有我的转正申请表,不过当时只有我主管和老板的签字没有加盖公章不知道有用没有,然后我还有打卡记录的纸质文档和截屏,和社保推出的截屏!也有两张业务的受理单有公司公章和我自己的签名,有已经离职的两位以前同事当证人,不知道这些够吗

第1个回答  2011-04-13
足够申请仲裁了,希望你维权成功.
第2个回答  2011-04-13
够,从没签劳动合同开始,你就可以告了
第3个回答  2011-04-13
你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追问

我老板会不会不提供这些东西 然后直接想办法莫掉我在这个公司的记录,反倒说我和他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呢

追答

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监察、督促用人单位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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