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告它。为什么劳动局说我证据不足?

本人2009年3月29日应聘到柳州某私营企业,公司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今年的3月4日,我向柳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要求赔偿我们双倍工资。我所提供的证据有:1、设备故障投诉函(上面有本人姓名并加盖公章)。2、零件加工工艺卡(上面有车间主任,质量科长,本人及工艺员亲笔签名)。3、三个月的工资条。4、公司员工就餐记录本。
可劳动监察受理案件后,却在昨天通知我说,公司不承认我是他们的员工,是兼职的,公司员工不敢承认认识我。而我们又没有考勤记录(公司的考勤记录,我们上哪儿去要?怎么可能要得到?)。所以,他们认定我们几个证据不足,要我们自己到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
请问万能的百度,我还要什么证据?我们该怎么办?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需要劳动者提供举证材料证明劳动者和公司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只有先认定劳动关系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维护合法权益,劳动者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劳动局会以证据不足无法进行下一步工作开展。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单位和员工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可以申请仲裁。
对于考勤记录、工资标准发放手续等保留在单位,您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要求单位出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29
建议去申请仲裁,仲裁是免费的,工资条应该是可以作为证据被采纳的。公司说你是兼职,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你是兼职
第3个回答  2010-04-29
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直接主张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0-04-29
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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