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会计,现在要辞职,老板不同意,如果我自离了,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做好交接一切手续,如果老板不放你走,又不招人接替你,你可以离职,不过工资难要回来,如果不急可以跟老板协商一下,应该是可以的。你按照规定办理完手续,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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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6
尽量协商吧,意气用事后患很多。
先要看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离职提前通知期是多久,一般来说都是30天,超过30天违法,你现在需要做的是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书,30天后如果没有人来交接,你可以直接闪人,注意留下证据。你的情况比较棘手,建议先打12333咨询一下。
第2个回答  2011-04-16
法律上规定员工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申请的,你在这30天之内要做好工作交接等事情,30天之后你就可以离开了。法律上来说你是可以在走的时候公司会办理好工资结算等事情的,但是实际操作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一般都是要你在发工资的时候才会把工资发给你。但是要注意的是要保管好你的辞职书,如果你交上去的时候老板还是不同意,我建议你准备一式两份的,自己保留一份,必要时到了劳动局也可以有个依据。但是如果你想自离的话,我也说不清楚,因为法律上是没有自离这个概念的。法律上写明了如果是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实际中对于员工自离,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是会扣留你的工资的。所以建议你还是走法律上的程序,最重要的是要跟老板好好沟通。详细的法律规定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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