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三年,目前因为家里需要用钱,所以打算将房子卖掉。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方也没有把握说他们会租满三年,于是口头约定如果提前解约,不管是我们还是租客,都提前至少1个月,与对方协商,他们也答应了。但是现在与租客沟通过程不是很顺利,第一次告诉对方我们要将房子卖掉是在3、4月份的样子,但是当时没有正式通知他们退租,上个月我正式告知对方房子要卖,希望他们提前搬出去,按照合同流程走,但是对方也不是很配合。
合同里对于违约说的是“如果合同期未满,甲方未与乙方协商,擅自强制收回房屋,则是违约”,现在我正在跟对方协商,并没有强制收回房屋,这种情况算不算违约呢,是不是应该支付违约金?
我还是希望能够跟对方好好沟通商量的,但是要是对方一定不配合,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