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由于自己原因,现在要收回房子。房子出租给人家了,我要怎么操作呢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我是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子,租期是签3年,到2018年6月才是第二年的结束。房子出租给人家做客房了。合同上写着我违约要赔付4万的违约金,还有租赁期间若有装修或购买配套资产都要赔付全部投入金(期间至今都没有投入装修和配套设施)。。但是还写有,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的赔偿。我现在要不要给他一份书面违约通知书或者是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给租我房子的人呢。因为我想提前7个月通知他,租到第二年期满,第三年我就不租了,跪求各位大神赐教指点。谢谢!

按合同约定办。提前收回就负担违约责任,付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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