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这样的:我和女方意见很和不来,想离婚,而且还有10个半月的孩子,户口已经落在我的户口本上,有6000元左右的债,日子过的很困难,我一个月也就1200元最多,她什么也没干因为哺乳期,东西她嫁过来时什么也没有,我还掏了3000元礼钱,房本是我父亲的,我想要孩子(男孩),但是女方说不给我,说如果法院判给我的话她就死,我倒是不怕她威胁我,我想请问懂法律方面的各位朋友,这种情况如果起诉离婚有胜算吗?我从网上搜了很多说如果没过哺乳期的话一般都归女方养,是这样吗?我儿子为什么要给她?速度,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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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为什么啊???跟着我的姓氏,户口也落在我这,很多很多,难道就因为她可以喂奶就判给她吗?我付出的要比她多的多的多,她除了喂奶什么也不干,难道只因为她能喂奶就判给她吗,我要是有奶还用她吗?有啥法子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