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事情还在纠结阶段,想先上来请大家看看情况。
A男和B女要离婚,A男比较面,B女比较强悍。A男说B女友婚姻中不贞的行为,但是苦于没什么证据。闹到要离婚的地步。
孩子的问题已经协商好,因为孩子跟妈妈比较亲,每月8百圆付给女方,孩子生病出意外什么的钱平坦。
但纠结就纠结在房子问题上,结婚时A男和B女住的是男方家的房子,结婚后他们俩买房,前期付款总共15万。A男借钱付了12万,女方付了2万。
牵扯房子问题时女方说是婚后共同财产,要求平分。但是介于B女的不贞行为,男方肯定不同意。
这个房子的情况是A男的哥哥单位的集资房,以A男的名义买的,付款什么的也都是以A男才的名义才能付款,当初签合约按手印的时候也是A男出面,后来在调楼层的时候A男没去B女去调了楼层按了手印,房产证什么的也都没下来。
想咨询的是房子的首付还没付完,能不能不交了,把房子流产,各拿回各的钱。
像他们这种情况打官司的话房子问题会趋向于哪种解决方式?
今儿又了解点情况,A男这套房子是A男哥哥单位的福利房,A男哥哥把指标让给A男买房。但是合同书什么还是A男签的。A男哥哥有权利收回这个福利么?
再一个,A男的女儿肯定跟妈,法院会因为子女跟随哪个父母而偏向给其经济照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