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请律师们帮帮忙

我是一个农村妇女,我要和我丈夫离婚,因为他感情被判,我没有确实证据,但事实却是无法一起生活,且半年多没有性生活,他一年回来不了几次,而且他的品行已使我无法容忍!我提出离婚但他不同意,我请问我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家是平房,请问离婚后我有权利住在这里吗?这个房子怎么分?还有我有两个成人女儿一个工作一个大学,请问如果离婚了,她们应该判给谁?

可以起诉离婚。
你需要举证他的不端行为,比如品行不好、不回家等等,找到证人作证那是最好。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而且一审判离的可能性实在不大,然后假如判决不许离婚,那么你只能在半年以后再次提出离婚,那样才比较有可能离掉。
建议你在调解或者庭审阶段不要仗着有理就很说话冲,要装可怜,声泪俱下,让法官觉得他不同意你们离婚那是他的罪过,能做到这样那是最好。而且最好能找个女法官审理(不过这个好像不是当事人能控制的……),这样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

离婚以后财产问题,要看这房子是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你们结婚以后造的房子,那就一人一半。一般来说,一个人搬出去,一个人拿房子。拿房子的要拿钱贴给搬出去的。具体怎么判这要看法官怎么判了。一般来说会比较照顾妇女。不过这个不能肯定的。
如果房子是在结婚以前一方原来就有的房子,那房子就属于那一方的婚前财产,还归他所有。

一个工作一个大学了,都成年了,不存在判给谁。
但是有一点,就因为他们成年了,所以两方面都有权利不给他们付生活费、学费什么的(特别是男方,极有可能不继续供孩子上学。这是他的权利)。去讨也是讨不到的。

就算你们离婚了,两个孩子还是必须一直赡养你们,只要他们有经济能力。这是他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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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10
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这是你的权利。只是他不同意离婚,具体离的成与否,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说没有感情,你可以举证,一方面要举出他感情背叛的事实证据,另一方面,你还要说明你和你丈夫没感情的依据。
你也可以在诉讼中要求居住在那里,说明自己没有其他去处等之类的因素。
夫妻财产在离婚时是均分的财产,存在无过错的一方可提出要求有过错一方相对多分割的要求。
女儿成年了,不存在判给谁,女儿还是女儿,父母的女儿。离婚后,还要同意的共同赡养父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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