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妻子因家庭琐事,将其婆婆脸部及手部砍伤,后果及影响恶劣,民警对现场已取证,她平时行为表现也不好,我朋友想诉讼离婚并要求赔偿,这样的证据及形式能在法院第一次的审理中判离婚吗?望有经验是律师前来帮忙并介绍相关主意事项,请勿粘贴。注:他们结婚不满3年。
砍伤婆婆不是*虐待家庭成员*? 难道不至于感情破裂?和一个如此虐待过自己母亲的人生活,感情会好吗?还能好到哪去?有此疑问。
追答如果与婆婆在一起生活,砍伤婆婆可以看作是*虐待家庭成员,但仅此难以说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试想,如果男方将自己的母亲打伤,能说是夫妻感情破裂吗。再者,一旦上了法庭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悔改,法官会如何认定夫妻感情问题呢。
追问忏悔?汗。。。什么事都能原谅?什么过错一句忏悔悔改就不用对后果负责? 法官也太好当了。
这不是在钻牛角尖,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