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
特定慢性病申报程序:
1、参合农民按户籍所在地到本乡镇合医办提交申报资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合作医疗证原件和复印件、住院病历和(或)诊断证明、与确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乡镇合医办工作人员认真审查参合农民所提供的资料,确认其身份真实后,填报《新农合特定慢性病审批表》;
3、乡镇卫生院组织相关医务人员,按特定慢性病的临床诊断标准,对其所患疾病进行初步诊断;
4、乡镇合医办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为特定慢性病参合农民的申报资料报县合医办审查。
扩展资料
诊特殊病种
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
2、重症尿毒症透析;
3、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
4、重性精神病人;
5、慢性心功能不全;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系统性红斑狼疮;
8、癫痫病;
9、高血压(Ⅱ期以上);
10、糖尿病;
11、血友病;
12、结核病(辅助治疗);
13、苯丙酮尿症;
14、支气管哮喘;
15、儿童听力障碍;
16、类风湿关节炎;
1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
18、脑卒中及后遗症;
19、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
20、重症肌无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殊门诊
可以,患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可按门诊发票的50%予以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住院期间不再享受门诊补偿。
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