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和乙女系恋人关系。某日两人同出游玩,甲男见乙女口渴,便说:“在这等着我给你买水喝”。甲男买回饮料几瓶,递给乙女两瓶。几天后,甲男从朋友处得知其中一瓶饮料中了一等奖4999元,十分生气,遂对乙女说:“饮料是我掏钱买给你喝的,但是中奖的权利没有给你,你得把奖金给我。”两人发生争执。 请问:奖金应当归谁所有?为什么?(从民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