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商家忽悠交了“订金”,能否要求退还?

6月底我母亲在某商城某家具商那里看上一套家具,此时该商家正在搞什么优惠活动,所有家具五折,而我家房子要8月初才装好,商家告诉我母亲,说时间过了没有优惠了,他们要求我母亲给500元“订金”,我母亲身上没钱,就莫名其妙的就给了他们200元,签了个什么“订金”的纸单,其单上所写价值超过2万元。。
我现在该怎么办?能否要求他们退还我母亲200元?
(因为我母亲后来又发现他们家具很次,不想在他们那里买)

从法律角度讲,无论是什么原因你不打算在某商场购买家具,订金都可以主张退还。
合同法明文规定了定金罚则,交付了定金而未履行合同的,定金不可以主张退还。
但订金与定金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订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订金”如何适用的前提下,商场应该退还给你订金。但实际上,你已经与商场达成了口头上的购买协议,如果商场认为你的违约行为已经造成了损失,并且损失时可预见并可计算的,那么,你应当赔偿损失。(如你的预定使商场保留该物品而产生的费用或丧失与第三方交易机会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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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1
不可以
“发现他们家具很次”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能证明他们质量存在问题,不足以都成撤销合同的理由。

不过,你们可以去跟他们谈谈,钱也不多,只要你们坚持,商家一般也会退的。
第2个回答  2010-07-01
订金是可以退的,定金才不能退。你可以打315维权
第3个回答  2010-07-01
寻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