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单位6月份开具给我方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当月抵扣认证了。结果到了9月份税务局给我们说,那张发票作废了,要我们做进项税转出,还让我们补交了税款和滞纳金。 而且作废的发票销货方不会再给我们开具了,这样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求解 大神们,有谁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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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补交了增值税,是不是附加税也要重新补交? 我开具发票的原成本金额要不要全部转出啊?比如买成含税价60000,补交了进项税8717.95,那和51282.05的成本有没有关系?
追答原来成本不动,现在把税钱8717.95增加到原来的材料成本中去啊。现在你的原材料总成本应该是60000
附加税下个月补交就是了。
可以了。补交时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银行存款
嗯,大概知道了,那我上面写的分录没有问题吧?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又是新手
追答是的。营业税按规定是当月不交的。但数额不大,可以拖到下个月一起交。
追问谢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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