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中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期限为几年?

如题所述

宣告死亡的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期间.一般情况为4年,意外事故为事发当日起2年.
2.须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才能宣告死亡.如亲戚和宣告死亡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须经人民法院进行宣告.在正式宣告死亡之前,须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一般情况为1年,意外事故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仍不能确定尚存,才能做出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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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为宣告死亡的法定期限;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为宣告死亡的法定期限;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亦适用四年的法定期限。...
第2个回答  2006-10-21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3个回答  2006-10-21
2年是可以宣告失踪,其失踪的时间不可是间断过的,是要连续的.死亡的宣告是4年,也有特殊的情况啊,意外事故也是两年,例如空难啊,自然灾害啊,战争的之列,这个的时间是从发生之日计算的.还有一种是有关部门证明此人不可能生存的,这种的死亡性最大啊,不受2和4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