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几年,可以宣告死亡?

如题所述

  一般地,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可以宣告死亡。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属于特殊情况,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即可宣告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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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4
一般是四年,意外事故下如空难是两年,意外事故再加上取得相应部门的证明,证明不可能生还的,立即就可以申请宣告死亡。申请人有顺序限制,一为配偶,二为父母子女,三为兄弟姐妹及(外)祖父母等其它亲属,四为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人。顺序限制指的是,比如配偶不同意,父母不可申请宣告,但申请撤销却没有这个限制。

参考资料:《民能意见》25及29条

第2个回答  2010-11-04
4年... (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3个回答  2010-11-05
4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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