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是六个月,下个月初就应该转正了,今天经理让我去办公室说我不能胜任工作,

要延长我试用期到12月,等于我试用期为一年了,我要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5-06-09
延长试用期不合法,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再者,胜任工作与否不是领导一句话的事,需要举证,从一开始就要约定好工作内容、标准,否则举证很难,实际上,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打官司很少有打赢的;即使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那也不能直接辞退,得经过调岗或培训仍不胜任工作才可以直接辞退。建议看看岳成普法第65、66期。追问

谢谢

第2个回答  2015-06-05
没有这样的吧,试用期最多也就三个月。试用期为一年根本就不具法律效益追问

是不是想要我辞职啊!

第3个回答  2015-06-05
楼下回答不对,要根据你的固定合同期限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你懂了?!追问

那我现在要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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