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想与其续签,如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1.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想与其续签,如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2.另一员工已上班三个月,公司未与她劳动合同,现发现该员工一直在外兼职,平时工作态度极其不好,现公司想开除她,要怎么做?需要支付哪些赔偿?
请帮忙,谢谢!

1.劳动法中有明确阐述,辞退员工: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需补偿一个月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首先,已经工作三个月没有签定合同是违法的,需要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工资.(本来是很简单是事情,因为你们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复杂化.)如果想辞退,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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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1
你好:
1、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此,这种情况下单位不能直接开除员工,要按该条规定处理,否则很可能面临违法解除的风险。当然,如果程序到位,以此条解除合同的话,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公司未与其在1个月内签合同,已经构成违法,该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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