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到公司上班,说试用期一月1800,每个月中旬开工资,我去的时候是17号,正常到31号

我想问一下,我到公司上班,说试用期一月1800,每个月中旬开工资,我去的时候是17号,正常到31号正好半个月,可是后期说上月不满一个月不给工资,那就代表这个月15号我拿不到上个月半个月的薪水,他说下个月的15号之后一起发,这样就压了我两个月的工资,这公平?合法吗?正常吗?而且网上还有说这公司拖欠工资,最后有关部门出面才发下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还可申请赔偿金。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追问

没有签合同,仲裁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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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08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2个回答  2016-04-08
不公平,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追问

是不是公司应该付这半个月的薪水

追答

应该的

试用期你要辞职,应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然后拿钱走人。

追问

我不辞职 只是想着种开工资的形式对吗

追答

不对,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

第3个回答  2016-04-08
敢快走人追问

这是不是不合法,正常我应该拿到我上个月半个月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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