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会不会要我负什么法律责任?

我刚入职两天,工作是别人介绍的,但入职之后才发现里面的工作远远不是介绍的那样,我就去了两天,就跟领导说我不去了。不知道会不会让我负什么法律责任?试用期合同是写提前3天通知,可是我在入职的这两天就是安排我到处学习,接下来的几天还是说安排我到处学习,既然我不想做了,还有必要再去公司学习三天吗?
我不要工资。我就去了两天,也没对公司做什么贡献。

  1、试用期内依法提出辞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但如果是突然自离给单位造成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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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9
不会有责任的。
你离职的话,不去找他们麻烦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只要开始上班,哪怕是试用期内,单位就要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但是一般单位的做法都是等试用期通过才开始缴纳的,如果他们找茬的话,你就让他们帮你缴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不然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是在考查。没有成为正式工,双方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解除另一方。第一,上班只有二天,如果你不要工资,自离,他还找你干什么;第二,如果你要工资,看他是否给你,不然同他谈,再上三天班,到时发五天工资。至于负什么法律责任,如果你没有对公司造成什么影响及损失,他不会追究你什么责任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09
试用期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4个回答  2021-01-14

试用期内辞职,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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