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的钱,一年后催要不还,两年后再要,时效是否已过?

如题所述

那得看约定还钱的时间,一般从约定的时间开始一年内是时效期追问

借条上写的是何时要何时还,无约定时间,时效是一年还是两年?

追答

一年

追问

请你讲一下哪一个法律说时效是一年

追答

物权法

追问

民法通则上说讨债时效是两年是咋回事?按物权法还是按民法通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31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29
写个欠条追问

写个欠条是啥意思?请你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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