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个意思,具体细节还是蛮复杂的,下面详细说明一下。
一、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
如果借条上约定了还钱的时间,就从这个时间到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如果过了二年,债务人也不还钱,债权人也不要的。法律规定,这就过了诉讼时效了,如果再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后,一般是驳回起诉。换句话说,约定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两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两年过后,法律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
二、如果催要了,又会怎样?
1、如果催要了,双方重新达到新的还款协议,诉讼时效从达成协议那天开始,重新计算。
2、如果催要了,对方答应还,也是从答应之日起重新计算,但这一点,必须债权人举证,打官司时,债务人往往否认,说自己从来没有答应还过,此时如果空口无凭的,诉讼时效还是从原来的时间开始起算,这时债权人往往就输了。
三、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1、这时的诉讼时效,从跟对方要钱,对方不给时,开始计算,时间是2年。但这一点,却是由债务人来承担举证责任的,打官司时,债权人往往否认,会说自己从来没有要过钱,这时如果空口无凭的,诉讼时效就是20年,从打借条那天算起,这时债务人往往赢不了。
2、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但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