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增值税发票忘记作废.怎么处理?

10月份一份增值税发票由于对方更改过税号没通知我们而开错,对方要求我们重开.发票重开后因为凭证已做进,忘记换出.导致忘记作废.11月抄税的时候,才发现这张发票.前提是这张发票对方已经不能用.我该如何打证明.如何处理?

  1、你这个情况,忘记作废的发票,也应该作为正常发票先如实申报交税,然后再走冲红程序。     2、冲红的适用依据是国税发〔2007〕18号文,不得擅自冲红,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的程序来办: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你公司又已误先重开了正确的蓝字发票给对方,那只能走完冲红程序就好了,不需要再重开。  要注意啊:前面的发票尚未办理冲红,未处理完,哪有先重复开发票给对方的??!这种严重的错误实在太不应该!!同一业务开两份发票,甚至可以认为你其中的一份发票是虚开!这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严格来说应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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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16
对方出具证明,你到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能证明上月开的这份发票对方的税号是错误的.
第2个回答  2014-02-16
要一份对方盖过公章的开票资料,然后在开票系统中打红票申请,再将申请、对方资料及需作废发票拿到税局去批,批下来就可以开一张负票冲掉了
第3个回答  2014-02-16
因为你这属于跨月了,不能作废该发票了,所以只能自己在税控机里打申请开红票了
第4个回答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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