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上班时间突然晕倒在地,单位里的人立刻将他抬放到通风处平卧,帮他散热擦汗。
单位立刻用单位的车将他送到医院急救,一到医院已经死亡,医生诊断是心肌梗塞。
说明一下,其本人及其家属都不知道他患有这样的疾病。所以根本没人想到用急性心肌梗塞急救跟护理来做院前抢救。
我们单位里的工作环境也不恶劣,每天工作8小时,节假日按规定休息。出了这样的事我们都很悲痛。根据劳动法我们也知道应该按照工伤处理,也承诺该承担多少责任绝对不会抵赖。
目前家属要求单位赔偿120万元,请问有法律依据吗?
我们首先是很悲伤的,看着活生生的一个人,从倒下到死亡,仅仅是40分钟
家属这几天几乎天天来我们单位闹,见谁骂谁,简直不堪入耳,并追打一个死者的主任,扬言要打死他,——这个主任因为工作上的问题曾经骂过死者(工作上出了差错,挨主任训过,而且,那也是去年的事了。)这个主任这几天只能躲着。我们起先很同情家属,可现在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我们正常的工作秩序,毕竟死者是自己突然发病死亡的,那帮人太无理取闹了。
补充一下,他的月薪在2500-3000之间,按工伤处理,应该给予多少的补偿金,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