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屋预定协议,交了定金,能退嘛?怎么退?

签了房屋预定协议,交了两万定金,现在不想要了,能退嘛
协议第一条,为预定房屋面积价格,预定期限:到开盘后三日止,甲方(开发商)必须按本协议预定期限内及预定价格保留买方所预定的房屋,不得转卖。
第二条,已签订《排号协议》并交纳诚意金的,该诚意金转入定金,凭诚意金收据换取定金收据
第三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方必须持《房屋预定协议》及定金收据
第四条,该定金在甲方正式开盘并双方成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转为购房款
第五条,如乙方(就是本人)不履行上述第一、三条款,甲方按乙方违约处理,房源不予保留同时该预定房号单价总价宣告无效,甲方有权转卖乙方所预定的房屋,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此预定协议买卖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价。
最后是双方签字

这就是我签的这个协议,不知道定金能不能退
还有一点就是房地产开发商现在还没有拿到房屋预售许可证
一定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要回来嘛?

通常不可以,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总价值及合同相应条款进行赔偿,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在你的购房合同里会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1到5的违约金,请参照你的合同,就可以计算了。

扩展资料:

《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

第八条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通常不可以,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此外,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总价值及合同相应条款进行赔偿,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在你的购房合同里会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1到5的违约金,请参照你的合同,就可以计算了。
  开发商违约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第2个回答  2010-02-05
能退
你直接找开发商要就可以了,一般开发商都给退。
如果不给退,你就向法院起诉,还可以主张利息
你签的这个预订协议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开发商的行为是在规避法律,非法融资,此定金不同于担保法性质上的定金,自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第3个回答  2010-02-05
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开发商还不能提供预售许可证,那么你们缴纳的定金自然能退回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2-05
签署了购房协议,如违约,定金是不能退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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