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单位社保的关系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买单位社保吗?
不签劳动合同,买了单位社保,一旦发生工伤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与单位社保有什么紧密关系!

  我简单和你说一下这个流程:

  在你参加工作到了这个单位之后,单位应该首先为你办理用工手续,即: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局备案——办理《就失业证》(你如果有《就失业证》的话,也需要单位填写合同期限,劳动局签章认定),——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及缴费——办理:《医疗证》、《医疗卡》、《养老保险手册》【2009年以后改为 办理《社保卡》和《养老保险手册》】。

  其中《医疗卡》或《社保卡》及《医保证》是即时交给个人保管并使用的。

  在你离职(无论是谁辞退谁,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后)时,单位应该为你办理退工手续,办理完毕后将《就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交还你个人后你就可以离开公司。到了新的单位又开始了新的录用程序,这样接续社保是最正规的了。

  一般来说不签合同单位是不会给你交纳社保险的。

  即使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保险,一旦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工伤)也是要按照工伤来处理的,只是老板这时候会和你耍滑头,不肯痛快的给你掏钱看病和支付工资。

  下面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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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5
好复杂·····一般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给上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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