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我试用期没过有急事想辞工,今天我去写辞职书但他们让我写辞职书写到31号说是可以提前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我试用期没过有急事想辞工,今天我去写辞职书但他们让我写辞职书写到31号说是可以提前走,但我说我七号之前就要走他们就不准,他们不让我走我该怎么办,可不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不需要投诉,试用期内提前3天告诉用人单位即可辞职,且不需要用人单位审批,无论单位同意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追问

但是他说第一个月可以,第二个月不行,有没有这样的规则啊

他说第一个月可以提前3天辞工不用写辞职书,但第二个月就要有没有这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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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03
可以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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