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岗位调动,本人不同意,是否有赔偿金??

年底遇到公司撤柜,公司想把我从撤柜的店铺调到别的店铺去。新的店铺距离原来撤柜的店铺大概10分钟步行路程。我因为家里搬了,离新店还是很远,所以不想去。但公司说合同上工作地点是:公司所属店铺,我这样拒绝公司的合理安排是严重违纪的行为,根据【员工手册】上的约定,可以开除我。
我想知道,是不是跟公司说的一样,如果我就是不同意,公司要开除我,我是不是有赔偿金可以拿?

公司有权力安排到它所属的任何一个店铺,你如果不执行,如果违反的公司的规定或章程,公司可以对你辞退的,严重的话可以开除,你没有赔偿金,因为是你违纪在先,而公司对你调换岗位没有违背任何的法律法规,除非公司无缘无故开除你,那你就有赔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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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2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调整岗位,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0-01-16
可以向公司提出更换工作地点后车费增加 要求车补

如果是你自己不愿意去,是违反了公司规定 公司根据规定开除的据说没有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0-01-17
要看是什么公司了。归根结底还是看你老板人品怎么样,他要给就会给,不给你也没办法。就算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以后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到其他单位听说你的事以后也不敢收你。现在整个时代都是这样了
第4个回答  2010-01-16
按照公司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是承担义务的一方,如果你不履行义务,后果如何你应该明白的。

有没有赔偿金要看公司的相关规定,不过我相信没有哪个公司会给被违纪开除的职工赔偿的,因为根本就说不通。最乐观的情况也就是给你些补偿,而决定权还是在公司的手里,因为是你的行为存在瑕疵。

这种事情不是原则性的,能协商就协商,实在沟通不了也要心平气和,没必要剑拔弩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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