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向你咨询我是一企业老员工被无故裁员,也没签合同的该怎么向企业要赔偿?

如题所述

一、劳动合同签订:

1.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好处: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最好的证明,便于劳动者维权。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还有:

A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用。

B工作证、服务证等。

C招聘登记表(实用性差些,以录用登记表为好)。

D考勤记录。

2.对企业的好处:1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则支付2倍的工资;满1年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有签订劳动合同,才有试用期,如无劳动合同,却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则是违法角隅,要给员工补偿金。无签订劳动合同,竞业限制、保密条款等无法实施。

3.误区:

A举证都是企业的事:部分内容也要劳动者证明(如劳动关系、上班时间地点),劳动者发生事故,首先要证明是公司员工、其次要证明是在公司受伤。

B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权限相同:民事案件的权限在委托方,可能心里会认可对方是公司员工,但辩护会要求对方举证,刑事案件的权限是法律赋予。

4.一裁终局:对劳动报酬、补偿金、赔偿金、休假、保险中金额低于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实行一裁终局。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24
这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谁叫你当初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现在后悔了吧……
如果你有在该公司上班的凭证、比喻工作牌、工资条什么的也可以.
到劳动局去申请年底仲裁、然后去法院告它。
也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
第2个回答  2019-11-24
建议你直接找到劳动局,
他们会指导你如何维权
也可以直接找律师协助,
申诉几率很高,
很受欢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