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了工资,但是公司效益不好,老板可以随意降工资吗

如题所述

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写的工资是试用期1800 试用期过后2000元。根据这个合同,老板不能随便降低你工资的,你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如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下面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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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6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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