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5月7日入职的,合同有效期到2013年5月6日。期间一直没找我谈续签合同的事儿。2014年4月2日我离职的时候发现合同的最后一页有一个续签一年,公司自己填的日期,没有我的签字。这样我可不可以告公司没签合同呢?而且公司还让我签领用合同表,它上面合同有效期那一项是空的,没填日期。我不签就不给我办离职,不给我合同。最后我签了。但是我有录音,证明不是我自愿签的,这个有用吗?
但是他是在我办离职手续的时候让我签的合同领用表,不签就不给我办离职。这个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