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乙方没签字有效吗?

我是2012年5月7日入职的,合同有效期到2013年5月6日。期间一直没找我谈续签合同的事儿。2014年4月2日我离职的时候发现合同的最后一页有一个续签一年,公司自己填的日期,没有我的签字。这样我可不可以告公司没签合同呢?而且公司还让我签领用合同表,它上面合同有效期那一项是空的,没填日期。我不签就不给我办离职,不给我合同。最后我签了。但是我有录音,证明不是我自愿签的,这个有用吗?

1,可以告公司。合同只有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你没有签字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你在被逼迫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你有录音为证,可以行使该合同的撤销权。
3,有关劳动争议的纠纷应先通过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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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4
  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签章后才生效,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个回答  2014-04-03
1、合同领用表,表明公司已向你表明继签的意思表示,你不签合同,是你个人不再继签合同,从这一方面来分析,公司没有不继签的法律责任。
2、录音作为证据,最终能否作为有效的证据由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追问

但是他是在我办离职手续的时候让我签的合同领用表,不签就不给我办离职。这个也算?

第3个回答  2014-04-03
不签名不生效
第4个回答  2014-04-03
1、可以告
2、算是证据,但是需要劳动仲裁委认可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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