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了25天的班,因为公司要开新店,非常累,每天要上12小时的班,我就电话通知店长说我辞职,她也同意了。但是我在试用期期间,没有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所以不发我工资,合法吗?店长说我算自动离职 没提前通知 也没交接工作 所以没工资 还说没找我要违约金 都算对我好了是这样吗 我才毕业 不了解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