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单位不给工资

本人于2010年4月6日入职。现已工作一个多月。大约一周前我写了转正申请,但集团领导未批复,我与公司也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5月29日我因觉得自己不适合此项工作,正式向公司财务经理提出辞职,但财务经理说:财务人员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不然不许走,走了也不能给工资。可《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希望与2010年6月6日之前办好所有离职手续,并拿回我入职时抵押在公司的我家房产证复印件、我的体检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我五月份的工资。请问如果我在2010年6月6日之后不去上班,可不可以。如果公司不给我工资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来维权。谢谢。 我不想请律师,成本太高,请问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合法的。谢谢了
像我这种情况,胜诉的可能性大么,全部自己办的话,大约要多长时间,多少钱。谢谢了

  1、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你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你已经上班了一个多月却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你可按以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可在2010年6月6日之后用以上理由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6、需要提供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过班的证明资料(像体检证明、工卡、工资条、买过保险的记录、工衣、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向当地12333劳动监察投诉举报!

  7、你这种情况,因时间跨度小,经济补偿少,胜诉的可能性大,也不收钱的。自己掌握《劳动合同法》,不一定要请律师,可自行解决问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1、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单位不给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2个回答  2010-06-01
1、你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你已经上班了一个多月却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像你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劳动局会派人到公司调查,另外你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和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过班的证明资料(像工卡、工资条、买过保险的记录、工衣、同事的证人证言等),一般可以直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一定要请律师,请律师的成本较高,且打官司需要挺长时间的也麻烦。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第3个回答  2010-05-31
首先您得确定您现在是在试用期,然后根据您列的法条规定,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走人。至于他们不给您工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0-05-31
如果你在试用期内,你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申请即可,单位扣押你的工资了,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