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15年后辞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会给相应的补尝吗?

没有违法记录.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有法律依据吗?

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被用人单位开除的或印违法犯罪被处理的外,其他情形下,不论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具体是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以本人月工资为标准,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以最低工资为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09
会给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0-05-09
你可以得到工龄补偿,从2008年开始工作满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0-05-09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否应当支持经济补偿金。但是与之相近的规定有:
  首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其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再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