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三个月前在一所私立学校就职。10.30辞职,他们是当月工资下一个月发,这个月应该发10月份

你好!我三个月前在一所私立学校就职。10.30辞职,他们是当月工资下一个月发,这个月应该发10月份工资,可是被告知中途辞职不给工资。当时就职并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改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听说是去劳动仲裁,不懂胜算大不大,需要些什么证明?谢谢!

看你的情况应该还在试用期,现在很多单位试用期不签合同,但现在法律承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应该保存可以证明的证据,比如工作卡,考勤卡,饭卡,你打电话要工资时可以录下来当证据,法律上是承认的追问

我现在只有工作牌和主持晚会时的照片,有用吗

我打电话给学校领导,他们说我是中途走的,就不给工资,我说你们不给签订合同是违法的,但是他们坚持自己的学校制度,请问他们的坚持有用吗?我去劳动仲裁需要些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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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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