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无故辞退,如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赔偿吗?

我于2007年3月份到该公司上班,期间签了两次合同,第二次合同到期时间为2012年6月1日,但2010年5月底时被无故辞退,我当时跟他提到赔偿金的问题,他说他现在提出辞退我,我可以30天后再离职,就没有赔偿金了,他当时还说我相当于6月份不用上班,还拿一个月工资,我也不明白,就已经办理交接了,现在想请问我这种情况(工作三年,合同未到期,被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可以提出要赔偿金吗,怎么计算?如果对方不同意,该怎么维权?

应该拿3,公司无权拒绝.5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公司不能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是必须的,公司就不能在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将你辞退,如果你没有违纪情况,你工作满三年,要求支付补偿金或者重新履行劳动合同,但是按照法律,你这个情况可以去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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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7
是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将你辞退的话你是可以有补偿金的

个人建议不要和公司协商 直接去仲裁 主张你的要求 即

1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 即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 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计算的补偿金的双倍

2 如果你想要继续维持劳动关系也可以主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07
必须的,不过千万不要自己打辞职,要让单位辞退你,那样单位就要给你赔偿金,如果你自己打了辞职报告,兄弟,那你就上了HR的当了,他们经常这么干,人事人事不干人事啊!
第3个回答  2010-06-07
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公司不能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如果你没有违纪情况,公司就不能在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将你辞退。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是必须的,但是按照法律,你工作满三年,应该拿3.5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公司无权拒绝,你这个情况可以去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补偿金或者重新履行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0-06-20
1.叫补偿金,不叫赔偿;
2.楼主案例需要补偿4个月平均工资
3.和公司明确提出离职补偿要求
4.如果公司拒绝,请先和劳动局打个电话,通报一下情况,这样处理起来比较主动一些
5.本人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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