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我是国网新员工,目前处于试用期,现在在国网技院接受岗前技能培训。单位为我支付了培训费用,也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现在我觉得自己不适合在国网干,想辞职。我需不需要赔付单位为我在技院支付的培训费用?希望各位的回答能尽可能详细专业,这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的,谢谢!

由于你还在试用期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天届满即可。
根据《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的规定,无需支付培训费。追问

那个文件我看过了。像下面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索赔培训费用吗?
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
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
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向职工索赔。

追答

之所以可以不支付培训费,是因为你还在试用期。
而你提到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是指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两者风马牛不相及。

追问

“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这话并没有特别指出合同解除是因为员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应该理解成是员工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按照这句话的规定单位还是有权利索赔培训费用的啊

追答

这是两个概念:
1、是指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2、是指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正确的理解是:职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技术培训费用;但需要支付用人单位招用该职工时的出资。

追问

明白了,谢谢您的帮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27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处于试用期,双方都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你只需提前3日通知即可。不支付培训费用。
第2个回答  2011-11-29
职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技术培训费用;但职工需要支付用人单位招用该职工时的成本费用。追问

非常感谢!

第3个回答  2011-11-27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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